铭科精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自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本方案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规定领取薪 酬。 四、其他事项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 代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 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实 际情况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并参照同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