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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科技: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修订)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 促进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 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审计部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 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遵循企业的发展战略; (三)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