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等方式支付 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常州长 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长青科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数字化应收账款债 权凭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5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50.00万股,发行价格18.88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5,136.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 民币57,406.4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