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长青科技: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 临时公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规范 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 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常州长青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 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统计 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权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各级政府部门、监 管机构或者其他外部单位以及在信息报送过程中能够接触、获取信息的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统一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