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告编号:2023-035)。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3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枫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徐海琴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