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域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联域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联域股份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 动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 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