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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黄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董事会决策功能,强化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 本规则补选委员人数。 1 第三章 职 责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 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主要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