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恩集团: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 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因此,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自 2023 年 8 月 24 日起,由公司董事长 邹新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公司将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并及时 公告。 二、董事长邹新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 1 公司董事长邹新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情况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董事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在公司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