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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Boen Boen (SZ:001366)2024-04-28 07:51

(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范围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由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组成以 审计部门为主导多部门参与的评价小组,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风险领域和单 位进行评价。 1、评价程序:成立评价小组,制定评价方案;现场检查;评价小组研究认 定内部控制缺陷;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2、评价方法:组成评价小组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 行测试、统计抽样、比较分析等多种方法,广泛收集本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有 效运行的证据,研究认定内部控制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纳入评价范 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播 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播恩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