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腾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 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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