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冠新材: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 "主承销商")承销的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冠新材"、 "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申 请已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审 核同意,并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23〕1717 号文注册同意。 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招商资管德冠新材员工参与主板战略 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 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德冠新材员工战配资管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