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冠新材: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 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对公司 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分公司的财务收支与业务活动均接受内部审计的监督 检查。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