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冠新材:总裁工作细则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总裁、副总裁等经理人员的行为, 保障经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现 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 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均有约束力。 第二章 总裁聘用与组成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助理总裁和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副总裁、财务总监、助理总裁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对总裁负责。 第六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