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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内部审计制度
WANGNENGWANGNENG(SZ:002034)2023-12-20 10:58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并审查公司的内控 制度。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 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 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 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 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监督,防范和控制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合理保 证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