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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WANGNENGWANGNENG(SZ:002034)2023-12-20 10:58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维护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含)以上董事或监 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以下简称"出席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或 监事人数之积,出席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或监事,也可以 分散投票选举数位候选董事或监事。公司根据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所获投票权的多少依次 决定董事或监事的选聘,直至全部董事聘满。 第三条 独立董事的提名应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