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重大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1、收购、出售、置换资产行为;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3、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4、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 5、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6、关联交易; 7、向金融机构短期或长期借款; 重大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决策管理,促进 公司生产经营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依照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公司的下列决策适用本规定: 8、租入或租出资产; 9、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10、赠与或受赠资产; 11、债权或债务重组; 12、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3、签订许可协议; 14、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15、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 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第三条 决策权限: 1、公司有第二条第 1 款事项,如购买、出售、置换入的资产总额占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