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 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 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 愿的原则,且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应当就财务资助事项向公司提供充分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