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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9月)
ZONECOZONECO(SZ:002069)2023-09-26 08:41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战略委员 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 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不低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上述规定补足 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裁担任组长。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战略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协调战略委员 第一条 为适应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