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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9月)
ZONECOZONECO(SZ:002069)2023-09-26 08:41

(2023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 董事会对公司财务信息的充分掌握和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 和工作效率,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不低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