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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9月)
ZONECOZONECO(SZ:002069)2023-09-26 08:41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 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不低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