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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法律意见书
ZONECOZONECO(SZ:002069)2023-10-12 08:46

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 82 号越秀大厦 2601 室 承办律师:郭晓杰/王倩玉 电 话:(0411)83769126 传 真:(0411)83769113 手 机:15942479212 槐法意字【2023】629 号 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职精 神对公司提供的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文件材料进行了核查验 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法律意见书 致: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所接受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律师郭晓杰、王倩玉,出席了 2023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