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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3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报送相 关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 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 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准 备公开但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及正 在筹划、报批的重大事项等。尚未公开是指公司未在信息披露指定报刊《证券 时报》及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fo.com.cn)正式披露。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