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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项目政府补助的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镇江新区固废处置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区固废")于近日收到《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 2022-2023 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项目调整的通知》(苏发 改资环发[2023]1014 号),新区固废所属镇江新区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二期项 目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补助资金 1,58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50%,目前新区固废尚未收到上述补助资金。该项目 补助为现金形式,与资产相关,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 专项项目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 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