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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解清杰)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解清杰) 本人作为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 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解清杰,男,1973年8月出生,博士,教授。曾任江苏大学环境工程系 主任,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机械工业水污染控制绿色氧化技术与装备重点实验室 副主任,江苏大学环保设备工程专业创始人。现任江苏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教授,国家科技部项目评审专家,国家水专项课题评审专家。2023年1月30日起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股东大会4次。本人任期内,应出 席董事会9次,应出席股东大会4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