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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作为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 原则,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3年半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 来均属于经营性资金往来,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谢韬、管征、邢小玲 (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