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海: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3-110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张亦斌作为董事长、总裁和增持计划的主体,肖伟冬作为董事会秘书,对信 息披露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有关规定,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对证券法律 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并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 交书面报告。 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3年8 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新海宜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33号)(以下 简称"决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内容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