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海: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4年2月5日,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 1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根据《决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公司披露的 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2016年至2018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实际为负值,2019年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第(一)项、第9.5.2条第一款第 (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公司部 函【2024】第 119 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2024 年 2 月 5 日,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4 号),认定你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