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时间:2024-03-18 字体: 大 中 小 2024年2月5日,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4号),认定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14号)认定的事实及公司已披露的年度报告,公司2016年至2018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负值,2019年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 值,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5.1条第(一)项、第9.5.2条第一款第(三)项 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关于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本所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年3月18日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5.8条的规定及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 见,本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自2024年3月26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 一交易日,本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