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翔药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 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 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下属公司实施的,也应 当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