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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翔药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HISOARHISOAR(SZ:002099)2024-04-28 07:44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 正常秩序和决议的合法性,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下简称"《治理准则》") 及《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 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