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翔药业:授权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管 理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管理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 对经营层的授权以及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必要的授权。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 下,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决议。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关。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程序,在对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六条 交易权限 (一)本条款所述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