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福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我们作为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1、任职资格合法。根据公司提供的邓海雄先生简历、证书等相关材料,我 们认为其具有多年的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接受的专业教育及学识符合公司治理和 经营发展的需要,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且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程序合法。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名聘任总经理的程序、表 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