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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福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同意函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同意函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冠福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 真的事前审查,并向相关人员询问了具体情况,现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科技")向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桥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 (币种下同)综合授信额度,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 发集团")无偿为此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城发集 团提供反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城发集团为 公司控股股东荆州城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的母公司,系公司关联方,公司为城发 集团提供反担保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我们认为:本次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