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冠福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保障独立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 通过现场、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 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独立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 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