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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沧州明珠监事会对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的审查意见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的 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成员对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 (临时)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 科技有限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减 轻财务负担,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符合公 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成员在对该事项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诚信义务。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全 资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2 亿(含 2 亿元)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2 个月。 监事:付洪艳 于志猛 范风梧 2023 年 08 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