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作为沧州明珠塑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 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对外担保情况和 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 1、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与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 2、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32,800万元,均为对全资及 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 3、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公司持股50% 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4、公司对外担保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