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强电子:康强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2月)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名,委员 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委员 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的 1 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