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强电子: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3月)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建立与现代企业 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高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将经营者的 利益与企业的长期利益结合起来,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特制定《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 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适用的对象包括下列人员(以 下统称"高管及核心人员"): (一)总经理; (二)副总经理; (三)财务总监; (四)董事会秘书; (五)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认为应当适用的其他核心人员。 第三条 高管及核心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 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六) 高管及核心人员的薪酬收入坚持"先考核、后发放"原则; (七)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促进公司高管及核心人员和员工之间的 利益关系和谐的原则。 第四条 高管及核心人员绩效考核以企业经济效益和工作目标为出发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