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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TPCTPC(SZ:002134)2023-12-01 11:03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作为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 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 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支行申请并购贷款的独 立意见 公司以持有的泰和电路(惠州)有限公司的51%股权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 并购贷款不超过2.5亿元,有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