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天 津 普 林 电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天 职 业 字 [2023] 52850 号 目 录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 -1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 -3 天津普林申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天职业字[2023]52850 号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执行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 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 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委托,对后附的贵公司编 制的《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贵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