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东南网架再融资注册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3〕1845 号 关于同意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 申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 知》(国办发〔2020〕5 号 ) 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20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 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 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 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77 17 2023年8月2:日 in 1 . the first and re in t 2017 th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