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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科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ECECECEC(SZ:002140)2024-01-15 11:21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 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中国.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 200 号栢悦中心 5 楼 邮编: 230022 电话(Tel): (86-551)65609815 传真(Fax): (86-551)65608051 网址(Website): www.chengyi-law.com 电子信箱(E-mail):chengyilawyer@163.com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2024)承义法字第 00008 号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本律师已经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 解除限售的合法合规性、履行的法定程序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审查,本律 师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法律意见 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解除限售之目的使用,非经本律师同意,本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