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丰控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年4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 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 "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 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贤丰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建议或提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战略委员会表决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 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表决无效;战略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 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自该表决做出之日起60日内, 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表决。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