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钛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彭国锋 李建浔 卓曙虹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地阅读和审核了相 关事项的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