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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延华智能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4〕18 号 唐文妍,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 1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沪〔2023〕60 号),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与北京中汇乾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汇乾鼎)、北京泰和康医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泰和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收购中汇乾鼎持 有的泰和康 45%的股份。公司将对泰和康的投资列示于"长期股 权投资"科目。2019 年至 2021 年,泰和康为雅培贸易(上海)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培)授权的经销商,泰和康 90%以上的营业收 入来自于雅培相关销售收入。2022 年上半年,泰和康与雅培的合 作显著异常且二者未来是否能继续合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泰和 康 2022 年上半年收入同比大幅下降。公司在不晚于 2022 年半年 报披露前知悉泰和康上述合作异常情况,但未在 2022 年半年报中 对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