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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传媒: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处置部分房产的独立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处置部分房产的独立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有关 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拟处置部分房产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经审核,本次公司拟处置房产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合法、有效。 二、 本次交易事项有利于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有效回笼 资金,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且处置方式及交易定价公允、合 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拟处置部分房产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拟处置部分房产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玉罡 段淳林 范海峰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