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亚通:独立董事制度
EAEA(SZ:002183)2023-12-25 12:3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 第五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制度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