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亚通: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 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 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三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