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怡亚通的监管函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 教训,尽快完成相关承诺,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本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59 号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 2021 年 3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请做好深圳市怡亚通 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之回复报告》显示,你公司承诺将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处置 完类金融业务所有股权。你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和 2022 年 11 月 2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2 年第十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承诺履行期限的议 案》,同意将公司剥离类金融业务所有股权的承诺履行期限延长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你公司仍持 有从事类金融业务的深圳前海宇商保理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