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集团: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邱晨冉、孟霞、徐娜: 近期,我局在监管中发现你公司存在如下违规行为:2024 年 1 月 31 日,你 公司披露《2023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亏损 1.9 亿元至 2.85 亿元;2024 年 4 月 27 日,你公司披露《2023 年度业 绩预告修正公告》,将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修正为预计亏损 5.8 亿元至 6.5 亿元。2024 年 4 月 30 日,你公司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 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6.25 亿元。你公司首次预告业绩 与经审计业绩差异较大,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 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邱晨冉作为公司董事长、孟霞作为公司总经理、徐娜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能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市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信披办 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 ...